拍卖成交确认书
来源:北京卞氏拍卖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8-24 09:07
拍卖成交确认书.docx(请自行下载填写)
拍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账号: 签订时间:
买受人身份证号(或企业营业执照编号):
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在拍卖人于北京卞氏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平台举行的 拍卖专场(专场编号: ),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下列拍卖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 成交的拍卖物: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成交价 | 佣金率 | 佣金额 | 总金额 |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二、买受人自在线竞拍成功之时起 小时内将拍卖物成交金额及佣金支付至北京卞氏拍卖有限公司,买受人支付款项前应下载并查看本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需于提取成交拍卖物前与拍卖人签署本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逾期不付清款项,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拍卖人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拍卖物再行拍卖时,买受人应承担再行拍卖所产生的费用,再行拍卖成交金额低于原拍卖成交金额的,其差价由买受人负责支付。
三、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应于 个工作日内到标的物所在地提取成交的拍卖物;买受人过期不提取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保管费,具体费率按照标的物所在仓库公示的仓储费用为准,超过保管期限又不宜保存的物品,拍卖人可依法再行拍卖,所得款项扣除支出的费用后,多余款项由拍卖人退回原买受人或以其名义存入银行。
四、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及时移交或办理权属过户登记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进行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
六、买受人在提取成交拍卖物时,应对拍卖物进行认真验收。若发现拍卖物与拍卖资料不符,应当场向拍卖人提出,拍卖人应予以解决。
七、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向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买受人办理的竞买申请手续及其对本场拍卖会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为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竞拍公告》等附件);拍卖人在拍卖前宣布的拍卖规则,与本成交确认书有不同规定的,以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规定为准。
九、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中,买受人为自然人的,需签字签署;买受人为企业用户的,需盖章签署。
十、属于海关委托的拍卖标的,按海关的相关规定执行。
买受人(签字/盖章): | 拍卖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表人: | 委托代表人: |
电话: | 电话: |
地址: | 地址: |